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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线理论计数以线段为基础单位,以所视图表为边界,根据K线图表复杂程度采用跨进制的计数方法展开计量,为了便于一致性分析,默认设定每张图表为240根K线,下面逐一解析联线理论计数系统的标注方法。
首先找出一幅图表的最高价与最低价这两个极值,极值之间的K线是整幅图表的主体,以左侧极值为起点,右侧极值为终点,观察起点和终点之间的线段关系,当起点到终点只有一条线段时,线段起点标记为0,线段终点标1。
当起点和终点之间有多条线段时,通过之前定义可知它的最大轮廓必然为突破形态或突破形态的延伸,简称趋势。这里的起点同样标记为0,0点所在线段的终点标记为1,1之后的回调段标记为2,2之后的反转段标记为3,若之后存在趋势诸如4到5、6到7等依此类推。
通过以上分辨可知,主体计数分为线段级计数和形态级计数两种,接下来增加客体计数的方法。以0-1线段作为两端高低点为例,当走回调段时,由于回调段被主体区间涵盖,因此计数标记为1.1,当继续回调形成调整形态时,终点标记为1.2,此时形成了0-1-1.1-1.2四个点位的调整形态计数。当调整沿趋势发展,依次使用1.3-1.4-1.5等递延标注。
理解突破形态和调整形态的标注方法之后,接下来看中继形态和振荡形态的标注方法。先讲中继形态,由于中继形态初形段和终形段的垂直高度小于连形段,因此计数是由连形段的起点作为0点的,其初形段的起点处计为负1,0点之后的回调转折处计1,回调做段计1.1,若继续回调发展为调整形态按调整形态计数;再看振荡形态,由于振荡形态的所有转折皆为垂直空间最大的反转段,因此终形段标注为0-1,终形段之前的振荡形态线段依次标注“-1、-2”等等。
以上四种形态中振荡形态的主体最为简单,只涉及到0-1单条线段计数;其次为中继形态,涉及到回调转折,出现对客体结构计数;然后是调整形态的持续回调,第一次出现客体计数的累加;最后为突破形态,通过可以累加的主体计数作为基准达到更加细致的主客体标注方法。以下是突破形态下的几种计数情形:
已知突破形态计数由0、1、2、3构成,当突破形态后的回调段未触及线段2的区间时计3.1,之后若再次回调,计3.2,这时候可看到两个形态,即左侧的突破形态和右侧的调整形态,其中突破形态的终形段和调整形态的初形段共用一段,若继续回调,往调整趋势发展,将沿以3.3、3.4计数,依此类推,直到反转段出现结束此类计数;例如3.4段对3.3段构成反转时,意味着3.4的终点超越了作为同向段的3.2的终点,若此时3.4的终点并未超越3的终点,3.4处计3.2,原3.2的位置退位为3.1的次级,可标注为3.1.1,随后的回调段标注为3.1.2,更多调整趋势被反转的情况依此类推;接着回到3.2段,若3.2延伸为对线段3的反转,这标志着趋势形成,须在此线段终点处标记为5,起点由3.1更改为4。
继续延3.1观察,如若突破形态后的回调段和主体形态的其它线段区间产生干涉,将不再以3.x计数,应以最新干涉到的主体数值作为首位计数。例如进入线段2区间时为2.2,进入线段1区间时为1.1,如果把1反转了,0点重设。下面解析2.x的情况。当3.1延伸到线段2的运行区间时,此线段终点标2.2,原线段3划归为2.1,2.2之后若继续回调则按调整形态计数,直到反转段改变了以2-2.1-.2-2.3为基准的调整形态。这里的反转分别指2.2或2.3所构成的反转段,若2.3反转2.2即形成新的突破形态,这时候须由线段1连接到线段2.2,原线段2.3处标记为3,线段2.2处标记为2,即形成一个内部含有中继形态的突破形态;再来看由2.2段延伸出来的情况,如果是2.2延伸为反转段则形成新的振荡形态,若终点未超越0点,计1.1,原2.1处归结为线段1,此时形成一个含有突破形态和振荡形态的回调转折;当继续延伸超越左侧极点时,则形成最大区间的反转转折,原2.1处计0,线段终点计1。 |